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

2010-04-28 14:12 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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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

出租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合同编号:

    签订地址:

    承租方:  签订时间   年月日

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有关规定,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,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。

    第一条  租赁物资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质量。详见合同附件。

    第二条  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。共计__天。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,应在合同届满前__日内,重新签订合同。

    第三条  租金收取:

    第四条  押金(保证金)经双方协商,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元。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。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;租赁期满,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,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。

    第五条 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,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,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。租赁物资退还时,双方检查验收,如有损坏、缺少、保养不善等,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《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》,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、维修及保养费。

    第六条  出租方变更

    一、在租赁期间,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,应正式通知承租方,租凭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出租方。

    二、在租赁期间,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、转租给第三方使用,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。

    第七条  违约责任

    一、出租方违约责任:

    1、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,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%的违约金。

    2、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,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%的违约金。

    3、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,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,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,还应偿付违约期租__%的违约金。

    4、其他违约行为。

    二、承租方违约责任:

    1、不按时交纳租金,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%的违约金。

    2、逾期不还租赁物资,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%的违约金。

    3、如有转让、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、抵押等行为,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,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,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金期租金__%的违约金。

    4、其他违约行为。

 第八条  争议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双方均可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
    第九条  其他约定事项

    第十条  本合同一式__份,合同双方各执__份。本合同附件__份,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,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
   

甲方:__(盖章)  代表:__(签字)××公证处:(盖章)

    乙方:__(盖章)  代表:__(签字)公证员(签字)

    __年__月__日订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