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公告

2019-06-20 13:29 综合处

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宁波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,主要承担仲裁案件的受理、审查,仲裁案件程序管理,制作仲裁文书,仲裁员管理、培训和联络等工作。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工作人员。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:
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;

(二)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资历、专业、任职资格、职业(执业)资格及技能要求;

(三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(四)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
二、招聘单位、岗位、人数、专业、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

招聘

岗位

人数

岗位职责

招聘学历要求

其他资格条件

办案秘书

5

办理仲裁案件的受理、审查和仲裁文书送达、协助开展仲裁案件程序管理、审理记录仲裁咨询等。

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

1、35周岁以下;

2、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;

3、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优先。

文秘

1

文秘与文字综合写作工作。

本科及以上学历

1、35周岁以下;

2、文秘、汉语言文学专业;

3、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。

前台

1

负责立案大厅相关事务,开庭公告,仲裁庭服务等。

专科及以上学历

1、35周岁以下;

2、法律专业优先;

3、女性优先。

网站管理人员

1

负责仲裁委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编制和维护等。

专科及以上学历

1、35周岁以下;

2、计算机专业;

3、研究生以上学历优先。

三、报名方式:

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,报考人员真实、完整填写《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》(见附件),电子版报名表及专业、学历、学位等相关证明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:nbzcwyh@163.com进行资格初审。如收到通知资格初审通过,请打印《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》本人签字,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1张进行现场审核。

现场审核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487号宁兴财富广场A座8楼(宁波仲裁委员会)。

四、招聘程序:

本委将对应聘者进行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,择优录取。

五、合同签订

拟聘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到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 

六、报名时间:

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5日17:30止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30。

七、咨询电话:0574-87657498徐老师,0574-87817862胡老师。

 

附件:宁波仲裁委员会招录报名表.xlsx

 

 

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

2019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