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清明放假的通知

2018-04-02 08:49 综合处

仲裁办各处室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
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放假期间,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 

 

 

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

2018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