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表彰2015年度优秀仲裁员、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的决定

2016-03-15 16:39 admin

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文 件

甬仲发〔2016〕3号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关于表彰2015年度优秀仲裁员、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的决定

 

各仲裁员、本委办各处室:

2015年宁波仲裁委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体仲裁员、仲裁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,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,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,社会对仲裁的认知度和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,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。为发扬成绩,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动宁波仲裁事业科学发展、跨越发展,根据本委《关于开展对仲裁员年度工作考核暨2015年度“优秀仲裁员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“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规定,经推荐、评选,结合年度仲裁工作实际情况,研究决定对以下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、优秀仲裁员予以表彰(以姓氏笔画为序):

一、优秀仲裁员名单

王裕发  浙江王裕发律师事务所

李  炜  北京大成(宁波)律师事务所

杨伟国  浙江立甬律师事务所

杨根飞 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

吴文达 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

邹文新  浙江鄮城律师事务所

应建华  浙江鄮城律师事务所

陈小放  浙江甬信律师事务所

周珍一 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

郑曙光  宁波大学法学院

费震宇 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

徐  凯 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

高亚琴  中国太平洋财险宁波分公司

唐安祥 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

曹明艳 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

二、推广仲裁制度积极分子名单

叶  明 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

余  亮 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

张建军 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

周建平  中国农行宁波市分行

孟长春  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 

赵永清 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

姚  明  广发银行宁波分行

徐君安 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

翁国民 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

郭猛进 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

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各位仲裁员发扬成绩,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。全体仲裁员自觉以先进为榜样,振奋精神,鼓足干劲,开拓创新,积极推广仲裁法律制度,独立、公正、专业、高效办理好仲裁案件,为宁波仲裁事业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 

宁波仲裁委员会

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