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委开展立案前调解工作并成功调解首起纠纷

2018-06-01 14:53 立案处

根据我委工作安排,为及时解决矛盾纠纷,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讼累,节约资源,立案处积极尝试立案前调解工作,首起调解的纠纷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,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。

2018年5月,立案处收到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,经了解,该案系个人之间的二手房买卖,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买方支付六万元定金后,卖方单方毁约。对于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,卖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未还。为此,买方申请仲裁,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。考虑到本起案件事实清楚,双方争议不大,可以通过立案前的调解化解矛盾纠纷,办案秘书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开展了立案前的调解工作。经过办案秘书与双方多次电话联系和当面调解,并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后果后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,高效便捷的化解了本起纠纷,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。

接下来,我委将进一步规范立案前调解工作,制定专门的调解规则。从审查立案入手,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,向当事人宣传立案前调解的便利和好处。同时把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,找准平衡点,提出调解方案,通过多种方法提高调解率,多元化解矛盾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