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仲裁委员会绘就宁波仲裁事业五年发展宏伟蓝图

2016-01-07 15:53 立案处

12月22日,第五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《宁波仲裁事业五年发展纲要》。《纲要》从发展形势、目标和措施、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对未来五年宁波仲裁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,对未来五年的基本目标、任务以及达到的既定目标、完成任务的进程和方法作了部署安排,开启了宁波仲裁委迈进全国优秀仲裁机构行列的新的历史征程,这对于宁波仲裁事业发展具有承上启下的战略意义。

我委从2014年底着手制订《纲要》,历经了多地多次调研、考察和多方专家会议论证,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“完善仲裁制度,提高仲裁公信力”的工作目标,落实国务院法制办“发展我国仲裁事业,推动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,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”的工作方针,紧密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自我加压,负重拼搏,设定了“2016年的案件收案数在1000件以上,争议标的额达到15亿元以上;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收案数量、争议标的额在前年的基础上分别递增50%;2020年开始每年案件收案数量稳定在5000件左右,争议标的达50亿元以上”的奋斗目标。力争使仲裁法律制度在全市普遍推行,市场主体的仲裁法律意识普遍增强,仲裁机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基本确定,实现仲裁服务领域拓宽,案件数量上升,队伍素质优化,金融仲裁、航运仲裁、知识产权仲裁、涉外商事仲裁品牌影响力扩大,仲裁法律服务的质量和仲裁公信力提高。

《纲要》明确提出了以办公场所建设、组织机构建设、人员队伍建设、拓展机制建设、信息化服务建设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、仲裁文化建设等七个方面为工作抓手,并又细化为31项具体措施,一一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,确保《纲要》取得实效。

在我委工作人员和仲裁员的共同努力下,按照“一年打基础、二年迈大步、三年走前列、四至五年创辉煌”的工作步骤,将宁波仲裁委打造成全省、全国有影响力、有知名度的仲裁机构,跨入全国先进仲裁机构的行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