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春节放假的通知

2021-02-02 15:15 综合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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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:

2月11日至2月1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7日(周日)、2月20日(周六)上班。

放假期间,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 

宁波仲裁委员会办公室

2021年2月2日